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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居民用户 根据淄发改价格〔 2019〕41号文件规定, 居民用户气价为 2.95元/立方米,并实行阶梯气价。 (一)普通民用户 1、阶梯气量分档: 第一档: 0-360立方米,2.95元/立方米 第二档: 360-1080立方米,3.10元/立方米 第三档: 1080立方米以上,3.80元/立方米 2、户籍3人以上居民用户: 第一档: 0-480立方米,2.95元/立方米 第二档: 480-1080立方米,3.10元/立方米 第三档: 1080立方米以上,3.80元/立方米 3、持有城乡低保、特困证的用户年用气量在360立方米以内的,执行现行价格2元/立方米,超出部分执行新的阶梯气价政策。 (二)气代煤用户 1、取暖季(每年的11月15日至次年的3月15日)期间用气,执行现行一档气价2.7元/立方米, 非采暖季执行与一般居民一样的阶梯气价。 2、持有城乡低保、特困证的取暖用户,年用气量在1500立方米以内的,执行现行价格2元/立方米。 3、非取暖季户籍3人以下的居民用户: 第一档: 0-240立方米,2.95元/立方米 第二档: 240-720立方米,3.10元/立方米 第三档: 720立方米以上,3.80元/立方米 4、 非取暖季户籍3人以上的居民用户: 第一档: 0-320立方米,2.95元/立方米 第二档: 320-720立方米,3.10元/立方米 第三档: 720立方米以上,3.80元/立方米 二、非居民用户 依据淄发改价格〔2020〕87号文件规定,自2020年11月1日起至2021年3月31日,工商业用户气价为3.18元/立方米。 附件1:印发淄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理顺民用天然气价格的通知(淄发改〔2019〕41号) 附件2:印发淄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2020年采暖季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(淄发改〔2020〕87号) |